【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0年第31号

    发布时间:2020-03-1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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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定价目录》已经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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