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长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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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7109号)和《滁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滁政〔201770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天长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天长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61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1226日,国务院印发文件(国发〔201676号)。2017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201710月,滁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滁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滁政〔201770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诚信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发改委在征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研究起草了《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和滁州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加强诚信监督为重要手段,以践行信用承诺、加强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诚信考评、加强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乡镇为重点领域,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地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3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并相应明确了责任单位。

    一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手段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各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专项督导,加强横向政务诚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二是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了5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快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诚信施政;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信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务守信和失信信息的应用;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债务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2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市发改委、市人行会同市有关单位,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政务诚信评价、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制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政务诚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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