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2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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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天长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长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政务中心6601,电话:05507770603)。

    一、总体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坚持贯彻《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环境。全年共计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72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本职工作,每月主动公开工作计划和总结,乐于倾听群众对我委业务工作的监督。公布2023年度涉企收费清单,面向各企业征求意见,结合民营企业市场环境,积极帮助企业减负。按期公开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我委主办3件,会办21件,围绕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结落实,满意度100%。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时公开行政检查结果,全年共公开信息156条。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围绕信用体系、促进消费、价格标准公布解读信息10条,解读形式不仅有文字更有优质图解,人民群众接受度更高。聚焦本单位项目审批职能,及时公开重大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可研报告等信息共计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涉及项目立项、物业备案,均在7个工作日内高效办结,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持续加强内容保障、运行管理和日常监测,及时、准确、全面更新维护政府网站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权威性和可公开性。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从严把关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公开和保密有关规定审核上网信息,审核资料及时归档保存,未经审核的信息、资料等一律不准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不断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高群众检索效率和获取信息的准确性。今年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链接到信用中国(安徽滁州)网站,大大提高信息公示质量,细化信息颗粒度,满足群众深度挖掘信息价值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我委注重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从计划部署、意见征集、主动回应、政策解读等方面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业务素养。每季度发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各股室职责,明确时间节点,委办公室统筹调度,确保各项信息公开任务按时完成。根据市公开办测评反馈,及时补差补缺,举一反三,完成问题整改,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中争先争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缺少深度,尤其政策解读,深层次的思考还不够。二是信息缺少广度,重大事项信息产生多,一般业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多。三是信息缺少跟踪。信息反馈收集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后还需进一步注重群众反馈。

    今后我委将补差补缺,持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优向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委办公室每季度召集各股室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会,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深度。二是推进信息全覆盖,要求民生工作相关股室加强信息发布,回应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三是坚持有回必应,对于群众的宝贵意见,持续跟踪落实,提高政府亲民度、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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