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解读】负责人解读天长市巡游出租车试行春节临时加价和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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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巡游出租车试行春节临时加价和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满足市民更好的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价格听证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等基础上,并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天长市巡游出租车试行春节临时加价和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

    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车次。

    二、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

    实行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挂钩联动,运价随着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联动办法:以占我市车用天然气市场份额较大的天长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近年车用天然气平均价格4.01/立方米为基准,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0.4/立方米并稳定1个月,启动联动机制,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不调整,车公里租价联动上调或降低0.1/公里。

    操作方式:当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联动机制的启动点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测算,并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联动周期: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的本次启动与下次启动之间为一个周期,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的相对稳定,联动周期间隔不少于半年。

    三、联动调整巡游出租车车公里租价

    根据最新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显示,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为4.9/立方米,已经达到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即起步价不调整,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之外,由目前的2.3/公里调整至2.5/公里。

    四、维持现行起步价、等候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起步价、等候费、夜间补贴等政策仍按天长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18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加强宣传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各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在出租车的醒目位置张贴运价标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加价、不打表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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