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发布时间:2021-02-09 09:46
    【字体:打印

    申请事项名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证明事项名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真实性承诺书

     

    一、   基本信息 

    ()申请人(承诺人)

    申请单位名称: ××企业  证件编号:9134××××

    法人姓名:   张 ××    联系方式: 139××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3411××  

    ()受理单位

    名称: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0550-7043380   

     

    二、受理单位告知

     

    ()证明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真实性承诺书。

    ()证明用途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真实性

      ()设定证明的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1-4项之规定。

    ()证明的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五)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已获得的行政许可,··· ···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已经知晓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自身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机构与审批机构不致时,本告知承诺书由审批机构授权受理机构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