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根据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重点建议,提出“我市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同城不同价”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交由我委和住建局推动解决我市天然气同城同价工作。为此我委会同市住建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两家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区域划分、代输协议的签订、管道铺设对接等)。在荣浩、新奥公司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9月1日,顺利实现了我市居民用天然气同城同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近期,有不少企业和商会反映工商业用气价格高“同城不同价”,反映个别燃气公司工商业气价较高,不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也不利于营造我市优良的招商引资环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实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同城同价政策后,预计每年可为全市非居民用户减少运营成本约100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615万元;商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265万元;其他非居民用户120万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29日,经多方协调,在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配合下,在市荣浩公司的积极支持下,我委印发了《关于实行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同城同价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0〕126号)文件,自2020年6月1日起,顺利实现了我市天然气同城同价,同城不同价已经成为历史。
四、工作目标
实现天然气同城同价,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我市优良的招商引资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原标准
工业3.40元/立方米;商业3.80元/立方米;
(二)同城同价标准
第一档: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下(含50万),到户气价为3.05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米(含100万),到户气价为3.01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米(含500万),到户气价为2.97元/立方米;
第四档:年用气量500—1000万立方米(含1000万),到户气价为2.93元/立方米;
第五档:年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到户气价为2.89元/立方米。
六、创新举措
实行统一领导,加强市场研判,实现多部门联动做好我市天然气同城同价工作。
七、保障措施
对发现违反该文件要求的,由价格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八、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加强市场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