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天长市发展改革委疫情期间系列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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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和依据

    春节以来,正是全国上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非常时期,全省居民消费指数高位运行,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保持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委认真做好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努力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滁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运用价格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委多次对接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微企业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涉农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服务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通知》和天长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工作目标】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

    主要任务

    202021日起,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实行企业用电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用水价格、降低企业用气价格、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和免收全市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业3个月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运营成本。

    【创新举措

    针对疫情的特殊时期,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实行企业用电减免等政策,精准施策、精准防控,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保障。

    【保障措施

    对违反防疫系列文件的,我委将加强市场监测,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坚决严肃处理。

    【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对我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价格政策扶持,将“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降低工商业电价和气价等降费政策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同时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相关降价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降价减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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