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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天长市天发广场北侧等9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2-04-01 00:00 至 2022-04-15 00:00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状态:已结束 反馈日期:[ 2022-04-25 10:54 ] 查看结果

结果反馈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天长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停车场收费申请,以及参照滁州、来安和全椒等周边地区的停车场收费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发布《天长市天发广场北侧等9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意见征求情况: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位公众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建议,建议主要为:

1、天发广场北侧、滨河公园、第二小学停车场处于居民集中区,建议参考天发广场和吾悦广场前三小时免费政策。

2、红草湖公园、健康公园、烈士陵园和广陵小学停车场除了节假日以及上下学期间,本身使用率并不高,建议免费或者减少收费。

3、公共停车场应供市民免费停放,不应收费,缺少收费依据。

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上述建议部分采纳。

1、天发和吾悦广场免费停车三小时属商业促销行为。天发广场北侧、滨河公园停车资源有限,如免费停车时间过长,将难以起到提高停车位利用率和周转率的作用,考虑市民短时间停车需求和停车位利用效率等因素,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至1小时,停车24小时以内小型车最高收费降至8元。

2、第二小学和广陵小学停车场,处于学校周边,考虑市民接送需求,将延长两个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至90分钟,停车24小时以内小型车最高收费降至8元。

3、红草湖南园、红草湖中园、红草湖北园、健康公园西侧和烈士陵园停车场,考虑市民实际需求,将延长以上五个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至三小时,停车24小时以内小型车最高收费降至8元。

4、收费依据: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