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2 13:37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持续保障食品供应和安全。保障群众生活物资,压实“菜篮子”市长制,负责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一是我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结合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产品排查,持续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坚持排查到点、整改到位、清查到库、处罚到人,对全市食品生产行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77人次,检查1159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50家、社会餐饮1512家、学校食堂养老机构170家、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183家、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262家),农贸市场、批发市场77个次,责令限期整改89户,发现风险隐患78次,已全部完成整改,立案查处10件。未排查出问题批次冻虾。

二是加强防汛抗灾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督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建立食品安全执法快速行动机制,重点查处使用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不洁物质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完善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12315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畅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付、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

二、持续保障食品供应和安全。餐饮企业开展分区分级防控。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宣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餐饮企业开展分区分级防控,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和用餐人员安全。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 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网络订餐经营专项的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5家,检查第三方订餐平台2个(美团和饿了吗),检查学校食堂5家,校园周边日杂店98家,责令整改18家。

三、持续保障食品供应和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目前对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298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4批次,正在检测之中146批次;对普通食品监督抽检425批次,合格309批次,不合格6批次,正在检测之中89批次。

四、围绕社会舆论突出反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虚假认证、买证卖等问题,加大认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及防疫用品的认证违法行为,提升认证实施有效性,不断规范认证市场

围绕社会舆论突出反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虚假认证、买证卖等问题,加大认证监管力度,提升认证实施有效性,不断规范认证市场。1-7月份共帮扶企业制定企业标准87户;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标准信息查询132次,提供标准知识宣传服务247次;组织动员38名市场局相关人员参加标准云课,组织200多名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标准云课,组织辖区200多户企业参加了滁州市局在天长市天康集团组织的防疫用品出口认证知识讲座,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口罩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口罩产品质量,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整治期间共抽检防护口罩231组,送检231组,合格102组,不合格129组,合格率44.2%;熔喷布共抽检44组,送检44组,已出报告42组,合格1组,不合格41组,合格率2.4%。截至目前,口罩案件共立案110件,结案69件,罚没322.54万元。熔喷布立案31件,结案17件,罚没28.16万元(市场局)

五、加大对个体户的扶持力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提供扶持。一是分类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复工复产规定和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16号通告的要求,为有序推进复产复工,按照群众生活必需和“五到位”的发放原则,开展了符合经营条件的农贸市场、超市、零售药店等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的“临时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的发放工作。共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791份,发放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工作证4750个。后期对符合复工复产规定和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二是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依托市场监管职能,对有需求的个体户提供商标广告、知识产权等咨询服务;根据国家局规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截至目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率100%。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宣传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个体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现象。截至目前,发放张贴“物价告诫书”2056份。与各市场主体签订并张贴有关稳定物价的承诺书2012份。四是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建立完善个体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本地区禁止登记经营的场所区域和限制性条件清单。根据天长市2020年度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安排,对金牛湖新区、天长市西外街棚户区改造地块、老西门古城改造地块、白塔河流域整治工程窑湾闸周边地块、木材公司周边棚户区等地暂停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安排,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1、根据市局《关于下发2020年天长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按照风险分级等级,由食品股对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我市获证企业75家,截止目前已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56家次,其中符合18家次;不符合2家次,已经责令停业整顿;基本符合36家次,已经责令限期整改。

2、根据《2020年天长市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由各市场所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食品股负责对各市场所的业务指导。我市已经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97家,截止目前已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75家次,其中符合16家次;不符合5家次,已经责令停业整顿;基本符合54家次,已经责令限期整改。

3、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的通知》,结合实际,由食品股和各所开展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1)开展生产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肉制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3个,检查肉类生产企业7家,天长市白塔湖食品有限公司正在改造升级中,天长市师泰鼎食品有限公司、天长市五柳食品有限公司未生产,天长市鼎胜食品有限公司拟注销,天长市佘氏食品有限公司、天长市海旺食品有限公司、天长市厚强家味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有生产车间、内包装车间多处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原辅料,添加剂进出库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车间中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另,检查含肉速冻生产企业3家,均正常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检查肉制品小作坊18户,部分存在环境卫生不达标、原辅料索证索票不到位等问题。抽样检测肉制品23批次,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测5批次,合格5批次,小作坊检测18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3批次,已经立案查处。(2) 开展生产环节茶叶和代用茶专项整治工作。我市获证的茶叶和代用茶企业1户(安徽省博禾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因包装未设计好,市场销路未打开,截止目前未生产销售。(3) 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检查各类经营户381户,检查中发现问题11户,责令整改11户,立案查处3户,抽样17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4) 开展生产环节小麦粉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小麦粉生产加工企业1户(天长市洪源粮油有限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检查中未发现有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等行为,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样2组,合格2组。

七、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已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062家次。专项监督检查:1. 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出动法人员143人次,车辆28台次,检查生产企业11家,其中:符合5户,限期整改6户,不符合0户。流通环节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78户。抽检22个批次,其中生产企业8组,小作坊9组,流通环节5组,合格22组。

八、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违法案件44件,共计罚没696942.7元。生产领域共查处经抽检产品不合格获证企业2家,案值2694.25元,违法所得1206.50元,罚款144887.50元;查处生产的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的获证企业1家,案值2800.00元,罚款5000元;查处经抽检产品不合格食品小作坊4家,案值11573.68元,违法所得3809.70元,罚款26148.81元。
    
二是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配合滁州市局开展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动,重点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强化辖区监管,对经营者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配合滁州市局对防疫物资、转供电主体、涉企收费、基本民生商品等开展定期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共检查国家电网供电公司1家、天然气公司2家、水厂3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我市5家港口、自然资源局涉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价格检查,未发现价格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哄抬防控物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累计查处3件违法案件(1件因案值较大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是是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开展市场检查,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上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件,罚没1.47万元。
五是严厉打击涉及防疫用品认证的违法行为。围绕社会舆论突出反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虚假认证、买证卖等问题,加大认证监管力度,提升认证实施有效性,不断规范认证市场。1-7月份共帮扶企业制定企业标准87户;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标准信息查询132次,提供标准知识宣传服务247次;组织动员38名市场局相关人员参加标准云课,组织200多名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标准云课,组织辖区200多户企业参加了滁州市局在天长市天康集团组织的防疫用品出口认证知识讲座,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口罩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口罩产品质量,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整治期间共抽检防护口罩231组,送检231组,合格102组,不合格129组,合格率44.2%;熔喷布共抽检44组,送检44组,已出报告42组,合格1组,不合格41组,合格率2.4%。截至目前,口罩案件共立案110件,结案69件,罚没322.54万元。熔喷布立案31件,结案17件,罚没28.16万元。

九、加强对“菜篮子”食品的监督抽检。

按照2020年抽检计划,食品股联动各所,定期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及重点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处理。(同第三点)

十、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药械生产环节监督检查

    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防疫用药用械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查阅企业整改报告。自7月以来,我局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许可证变更和产品注册开展现场验收,开展药械化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共检查3家药品零售企业和7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法规问题,开展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共检查了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十一、强化药械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药械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防疫用药用械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查阅企业整改报告。自7月以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许可证变更和产品注册开展现场验收,开展药械化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共检查8家药品零售企业和12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法规问题,开展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共检查了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二是强化药械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防疫用药用械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制定天长市中药饮片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整治的范围、企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药品检查,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力度,已经对79家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3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并抽检3批次中药饮片送检,下步将按照方案要求继续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对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供应商审核、采购、储存和销售及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已经对3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13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基药和高风险药品评价抽检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已经抽检药品28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疫情期间至目前至共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41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4家次和医疗机构136家次。重点检查防护类医疗器械和退烧药、咳嗽药和止泻药等防控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对出口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出口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36家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巡查,重点巡查企业原辅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设施和设备运行、生产现场管理、质量管控、产品检验和放行、产品销售等行为。把好原料采购关、生产管理关、产品检验关。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予以改正,保持强压态势,督促企业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产品质量。

   十二、严惩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严惩药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立案、调查、处罚。截至目前已经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件,已经结案4件,案值26300元,罚款81600元。
十三、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出口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检查

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出口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疫情期间至目前至共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37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3家次和医疗机构102家次。重点检查防护类医疗器械和退烧药、咳嗽药和止泻药等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36家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巡查,重点巡查企业原辅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设施和设备运行、生产现场管理、质量管控、产品检验和放行、产品销售等行为。把好原料采购关、生产管理关、产品检验关。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予以改正,保持强压态势,督促企业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产品质量。

十四、重点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配合滁州市局开展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

强化辖区监管,对经营者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配合滁州市局对防疫物资、转供电主体、涉企收费、基本民生商品等开展定期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共检查国家电网供电公司1家、天然气公司2家。水厂3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我市5家港口、自然资源局涉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价格检查,以上检查均未发现价格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哄抬防控物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累计查处3件违法案件(1件因案值较大已移交公安机关)。

十五、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

开展市场检查力度,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上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件,罚没1.47万元。

十六、整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的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作风问题

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的作风问题有效遏制。为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的作风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些列措施。一是推行登记事项“网上办”。支持鼓励办理注册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业务事项“网上办理”。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全程电子化”企业营业执照3184份。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当场给予办结,企业开办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一日办结”。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领到营业执照、公章、税务发票。三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依法高效办理,截至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793件。四是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新设公司全部享受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真正实现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零费用”。 2020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站通平台已累计办件1808件,累计办结1808件。其中1808户新办公司通过平台免费领取了公章。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