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天长市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168号商务中心大楼十楼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239300,电话:0550-77710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群众关切,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高效、透明、便民政府的促进作用,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年度我市主动公开数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67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等重点工作,深入解读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截至目前,累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材料51篇;开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专题,集中展示最新的政策措施,以及稳就业、稳金融等十二项工作任务的工作推进举措及成效,大大降低了筛选信息的难度,方便公众及企业按需查阅;采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截至目前,围绕复工复产、民生工程、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4场。
2.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全面提升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方案及政策解读情况。
3.深化三大攻坚战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突出防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公开。二是加大精准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扶贫领域政策措施、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动向、社会扶贫帮扶动态、扶贫领域监督监管等内容,按期公示贫困人口识别数据、资金分配数据、小额信贷数据等,充分展示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丰硕成果,让群众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三是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协同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持续深化大气、水、重金属、土壤污染等综合防治等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4.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各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编制市、镇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全面完成“两化”专题建设及上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0年,全市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从申请主体来看,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申请人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从申请途径来看,互联网申请19件,其他途径申请20件。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全市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予以公开”31件,约占总数的79.48%。
“予以部分公开”5件,约占总数的12.82%。
“不予公开”1件,约占总数的2.56%。其中: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件。
“无法提供”2件,约占总数的5.12%。其中: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不予处理”0件,约占总数的0%。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标注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标注文件的有效性等要素,同时提供文件下载功能,最大限度方便公众查阅下载。
2.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的隐私保护。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首页突出位置设置专栏入口;专栏突出展示政策法规,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认真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我市迅速部署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自6月中旬起全面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梳理六个方面十三项工作任务,在基础信息、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查漏补缺。三是强化日常监测及自查整改。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开展季度及年终网上测评工作,建立“测评-通报-整改-复测-验收”的闭环工作机制;加大巡网工作力度,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监督,做实日常监测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9 |
41 |
5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84 |
增4 |
3505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29 |
增1700 |
98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6 |
增28 |
254320 |
行政强制 |
21 |
0 |
54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 |
8316.19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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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性不足,部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增强。
2021年,我市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政策解读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及发布制度,修订政策解读起草及发布制度;编制优秀政策解读材料汇编,宣传推广先进做法。
二是在基层“两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在基层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三是在营造工作氛围上下功夫。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