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4:54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天长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4593?type=4&action=list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32286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长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信息公开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及时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更新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将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此外,及时上传发布部门动态和工作要闻,将相关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在“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等站主动公开涉农信息和政策、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设立专门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全年在“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数439条。及时更新和维护领导分工信息、人事任免、政府文件、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公示公告等所有公开目录。根据全市部署要求,着重做好2020年度涉农补贴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未收到电话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利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子网进行。严格按照要求将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站室所政务活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发布、受理等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主管,另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等日常事务,做到专人专管,从而减少信息公开的环节,体现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2020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与上级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网上出现的涉农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上级报送和反馈。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全市农业农村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农业农村部门未涉及重大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着畏难、怕麻烦的情绪;二是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被动接受上级指导与检查的时候多,主动地自查自纠、积极创新的时候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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