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14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天长市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天长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财政局栏目共发布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政策法规1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1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7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18条,机构设置11条,财政资金18条,应急管理5条,精准脱贫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6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6条,行政权力运行45条,招标采购16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新闻发布9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4条,监督保障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都严格审查把关。实行“业务科室提交、办公室初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 严禁发布未经审核的稿件和网络信,确保所发布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局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新增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栏目,调整了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子目录,同时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立足财政部门职能,推进财政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日常工作,确定专门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是深层次的分析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稿件报送质量,深入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求紧跟国家经济政策导向、聚焦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关注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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