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10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天长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长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长市永福中路1号三楼,联系电话0550-7022078。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3月份,我局进行了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立即公开了我局执法改革后机构领导、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运用、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布工作的新动态、各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更新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申请程序及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办结信息上传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此项内容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新修订条款的内涵。进一步修订完善《天长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措施办法,完善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签机制,为确保我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规范运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我局安排专人对局门户网站信息进行定期巡检、合理梳理,及时补充更新,做好有效性维护;并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承办事项、办事程序、时间节点、办事依据等行政审批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无新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现开设栏目均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对于公众关注的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问题,能够主动回应,及时将考核文件进行公开公示,欢迎大家共同参与监督,最后的考核结果也及时公示,给公众参考使用。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的规范要求,对我局发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在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人员进行涉密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领导把关审签后正式印发。对各股室、各单位建议不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也严格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进行层层把关,把部分不涉密或可依申请公开的筛选出来,督促变更为依申请公开或主动公开的信息。今年度共收到3次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局栏目的内容,都能够不折不扣的修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但部分栏目长时间无新的内容,导致这些栏目的信息内容实效性较差。回应关切中主动回应栏目信息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获得感还有待增强,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有待进步。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深化信息公开深度广度,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条文研判,尽最大能力,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努力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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