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10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2130号)及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邮编:239322,电话:0550-7036380,邮箱:tcnwxx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务公开办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以开展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天长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天长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明确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依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对外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动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完善指导目录,鼓励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公开层级延伸至乡镇,结合实际设置特色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印发《天长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衔接。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交流暨新条例培训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部署会议,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科室日常管理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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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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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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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天长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为此,今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内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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