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00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报是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邮编:239300,电话:0550-23822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3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4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发布信息13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信息6条,“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20条,“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5条,“财政资金”栏目发布信息20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发布信息10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发布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发布信息147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信息88条,“新闻发布会”栏目发布信息10条,“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7条,“回应关切”栏目发布信息67条,“监督保证”栏目发布信息24条,“精准脱贫”栏目发布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层级,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政务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三审核制,即“发布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做好网站栏目优化升级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设置,更新内容,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透明型机关。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标准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本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基础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继续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二是主动服务,积极创新灵活增加政策解读方式,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增强政民互动,“为群众办实事”。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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