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9:52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6480?type=4&action=list)查看。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石梁东路40号,邮编:239300,电话:0550-77709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在根据《天长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管理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在平台发布928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公开、规划计划、领导活动、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等。

(四)平台建设

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工作要点,我局主要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深入研判分析,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局党组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汇报,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成绩和不足,谋划下一阶段工作要点,进一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关于成立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审批股,承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根据《天长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工作联络员职责的通知》,我分局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传达政府办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3、实行“两员合一”制度。我局政府信息编辑账号由各股室具体的业务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发布账号由工作联络员掌握,业务工作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人,实现具体业务人员与政务公开人员“两员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协调指导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我分局制定《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更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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