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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批准下达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第一份用地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07 09:07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8月31日,天长市2021年第2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和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经过批准并下达批复,这是我市承接省政府与滁州市政府用地审批权下放后审批的项目用地,批准面积15.5724公顷。

为确保全市承接用地审批工作“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 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人民政府承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滁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2021〕54号)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班,吃准吃透上级各类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提高业务办理水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承接用地审权下放工作,同时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定期会商协调用地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8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省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应用平台系统,正式受理审查天长市2021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和第5批次镇建设用地项目,历时5个工作日完成了该项目用地的受理、初审、会签、补正、审签等程序,依法高效完成了用地审批。

我市是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9个县级市之一。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审查工作流程,严格审查工作标准,提高审批工作质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落实天长市人民政府承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滁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事项用地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天自然资规〔2021〕149号)文件,制定办理流程,落实审查人员,用地审批工作进入正常化轨道。目前,我市共受理土地征收报件6个批次109.93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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