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请依据《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9〕64 号)和《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皖法办发〔2020〕14 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公开和抄报工作,并严格按照全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如实填写《2021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于2月23日前报送至天长市司法局执法监督股,邮箱tcsfjjdk@126.com。
联系人:乔福香,电话:7771312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