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2021年天长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14:43 来源:天长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天长市发电

发电:

单位:

中共天长市委党校

天长市司法局

签批:

盖章:

陈有华

许松林

等级  ·明电                天司明电20218号

 

关于举办2021年天长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天长市2021年度主体班次和专题班次设置计划》(天组2021〕7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天长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1年11月10—12日三天。

二、培训地点:天长市委党校。

三、培训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烟草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气象局、市残联、市数据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

四、培训要求:

1、参训单位除了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各安排两名同志外,其余各单位安排一名同志参训。要求参训人员为依法行政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制员或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请于11月4日下午下班前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通过天长市依法行政工作QQ群报送至市司法局。联系人:乔福香,电话:7771312。11月10日上午(8:00-8:30)在市委党校2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报到。

2、本次培训情况将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3、培训费(含午餐、午休950元/人,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缴纳转账至党校账户:天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账号:1313202029011114958;开户行:工行三圣支行,转帐时请注明:单位及姓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费用)。转账后由党校出具电子发票(需要提供转账凭证)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单位)2021年天长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学员承诺书

 

学员姓名:                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来校前14天没有外出到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来校前14天,没有因为发热、咳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三、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来校前14天没有接触过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四、我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其他学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五、我或者共同生活的学员如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六、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七、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学员)签字: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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