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停业到期未办理恢复营业零售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6 14:31 来源: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关于

对停业到期未办理恢复营业零售户的公告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第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截至2021825日,共有8户经营户停业到期未办理恢复营业手续,公告一个月后将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客户姓名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停业到期时间

备注

1

**

341104102466

天长市冶山镇***

2021-07-03

2

**

341181105634

天长市张铺镇***

2021-03-01

3

**

341104101588

天长市汊涧镇***

2021-07-01

4

**

341104102327

天长市冶山镇***

2021-03-10

5

**

341104100697

天长市铜城镇***

2021-08-20

6

**

341104101941

天长市金集镇***

2021-08-22

7

**

341181105381

天长市冶山镇***

2021-03-24

8

**

341181105424

天长市冶山镇***

2021-06-29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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