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1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3 15:23 来源: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1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5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陆仟伍佰伍拾捌元(¥6558.00)的10%计陆佰伍拾伍元捌角(¥655.80)罚款。     2021/11/2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3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零贰佰元(¥10200.00)的10%计壹仟零贰拾元(¥1020.00)罚款。 2021/11/2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2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叁万捌仟壹佰柒拾元(¥38170.00)的10%计叁仟捌佰壹拾柒元(¥3817.00)罚款。  2021/11/3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1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伍仟陆佰玖拾伍元(¥15695.00)的10%计壹仟伍佰陆拾玖元伍角(¥1569.50)罚款。 2021/11/3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6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陆仟叁佰捌拾元(¥6380.00)的10%计陆佰叁拾捌元(¥638.00)罚款。  2021/11/8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7号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贰万肆仟肆佰陆拾元整(¥24460.00)的20%计肆仟捌佰玖拾贰元(¥4892.00)罚款。  2021/11/9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9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壹仟捌佰贰拾元(¥11820.00)的5%计伍佰玖拾壹元(¥591.00)罚款。 2021/11/9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58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贰仟肆佰捌拾柒元(¥12487.00)的10%计壹仟贰佰肆拾捌元柒角(¥1248.70)罚款。  2021/11/9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61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伍仟柒佰捌拾元(¥5780.00)的10%计伍佰柒拾捌元(¥578.00)罚款。 2021/11/12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64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肆仟叁佰零伍元(¥4305.00)的10%计肆佰叁拾元伍角(¥430.50)罚款。 2021/11/22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1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天烟处[2021]第126号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肆万捌仟玖佰玖拾元(¥48990.00)的50%计贰万肆仟肆佰玖拾伍元(¥24495.00)罚款。 
2021/11/23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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