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0 14:43 来源:天长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以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就统筹推进全省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建立管护机制,促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厕所“整村推进”,包括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具体任务根据省政府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具体部署确定),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接受能力,在确保质量、优先群众满意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村,探索分步实施、整村推进,做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提升。农村户厕改造,根据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意愿,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改厕数量。

(二)厕所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集中或联户方式处理厕所粪污,通过截污纳管接入市政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人工湿地,实行污水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分散方式处理厕所粪污,通过以农户为单元,统筹厕所粪污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就地资源化利用。

(三)厕所粪污清运队伍及资源化存储设施建设。

针对农户不能自行清掏就地资源化的实际情况,以县、乡镇为单位选择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备吸粪车辆,从事农村公厕和户厕清掏和维修服务。合理布局建设粪污处理与设施储存,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农业绿色发展相统筹。

(四)农村厕所的维修与管护站点建设。

开展针对农村厕所的维修管护,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的要求,发挥清运站点一站多能,开展乡村厕所维修服务,拓展乡村物业管护和服务。

三、资金保障

落实好资金投入,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已脱贫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皖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

四、实施程序

1.自愿申报。项目建设任务由县根据当年任务量和财政支持的力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行自主申报,经过市审核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优先支持按工程化思维,推行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全过程或多环节一体化组织开展设计施工和管护的项目。

2.项目核准。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市意见,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路线和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必要的审核。经专家组审核后,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报送情况,按照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比例确定各县实施的项目数量。

3.实施补助。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各地工程项目申报审批情况和工程建设验收合格数量,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统筹考虑省农业农村厅资金分配建议并按照因素法分配下达财政奖补资金。

4.评估验收。项目建设完工,镇村自验后,报县农业农村部门,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统一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部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按抽取不低于5%的村庄,每个村庄不低于10%改厕户进行复查,并将所属单位验收情况及复查结果书面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按不低于5%改厕户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复核结果作为资金下发依据,不合格的不予资金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五级书记”一起抓,建立健全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政策引导、规划引领、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监督监管等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乡镇、村负责人要亲自上手,抓村带户、发动群众,具体组织实施。

(二)系统谋划项目。要精确掌握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治理的基本底数,科学设计项目方案,要将农村户厕改造、改厕整村推进、建设污水处置设施、完善管护运营机制等方面,统盘考虑,统筹规划,同步推进。要按照先易后难,做好项目储备。

(三)加强资金保障。支持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采用购买服务等模式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四)注重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工作推进全过程。要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充分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厕所改造和管护。

(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评估和考核验收办法。进一步夯实镇村管护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管护标准。强化工程项目的工作调度,确保项目建一处、成一处、群众满意一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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