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疫防控期间暂停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1 09:53 来源: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有序恢复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范围

露天体育场馆、公园、电影院、网吧、酒吧、文化场馆、体育健身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开放。

二、恢复时间

2021年8月20日起

三、恢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防控主体责任。各类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者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员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接种新冠疫苗。文旅局、教体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检查督查。

2. 严格遵守经营场所开放规定。各类经营场所50%限流开放,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密度和时长,单次活动不超过4小时。

3. 严格实施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类场所对外开放前要全面消杀,开放过程中实行每天2次消杀,并配备足量手消供大家使用,进入前必须落实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同时实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一般不得进入。


天长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