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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天长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1 16:55 来源:天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我市对所有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摸排。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重点货源监管单位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1年4月2日—4月8日。监督电话:7022234。


天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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