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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天长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15 来源:天长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天长市公安局拟于近期召开天长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由15人组成,其中:社会公众6名;其他人员9名(包括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应急管理局1名、市城管执法局1名、市生态环境分局1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市教体局1名、烟花爆竹经营户1名)。

社会公众产生方式:在16个镇、街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公开征集社会公众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将报名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发送至815376756@qq.com邮箱。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6人,将按报名时间顺序产生6名听证会参加人,如报名人数不足6人,将委托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社区(村)推荐产生。

其他人员产生方式:由天长市公安局邀请相关单位派人参加。

二、社会公众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16个镇、街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居民,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关心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熟悉或了解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调研、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联系方式:天长市公安局 电话:0550-7624665

附:天长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社会公众参加人报名表                                

天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5日

天长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社会公众参加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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