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10 来源:滁州市天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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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6480?type=4&action=list)查看。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石梁东路40号,邮编:239300,电话:0550-77709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公开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和获取的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发挥环保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和依法执法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直接负责。每半月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有人管、有人干。

    (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办公室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准确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能。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十分注重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全方位、多渠道获取自身工作信息和与本机关工作职能相匹配的信息并及时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部分栏目理解不到位等。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完善和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2、加强信息公开技能专业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针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络知识、重要专题和舆情应对等进行专题培训和演示,逐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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