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201843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长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安徽滁州高新区:

    《天长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1224

     

    天长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教督〔2018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切实缩小城乡及校际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构建起“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

    (二)年度目标

    2019年:认真落实《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天长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顺利通过滁州市级复核。

    2020年:顺利通过安徽省级评估,申请国家级认定。

    2021年:针对安徽省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使城乡、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全面缩小,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确保通过国家级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

    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全市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未征得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2.配足标准化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 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对于老城区配建学校不足以及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要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要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校校达标。

    3.消除大班额及大校额。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2018年底,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19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0年,全市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

    (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各个环节。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5.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在规范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切实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切实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探索实行弹性离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7.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以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课业负担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

    8.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

    (三)统筹推进市域内资源共享

    9.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搭建高标准、数字化、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重点推进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共享课堂建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

    (四)统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11.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拓宽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渠道,加大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制。

    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素质,优先安排农村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五)统筹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基本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坚持省示范普通高中计划生分配到农村薄弱学校比例达到80%的招生政策。坚决制止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16.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六)统筹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

    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19.办好特殊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体系。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均衡配置师资。多措并举,实施教师提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每年有计划地补充新教师,并将教师报考学历提高到本科及以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置换交流、跟岗锻炼、结对帮扶等形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夯实教育基础。按照省定评估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每一所学校,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实现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一样好。对办学规模较大、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生均教育资源不足的城区中小学、农村小学,通过加快建设新学校、适当调整招生范围等措施,综合化解生均教学资源供需不平衡矛盾。

    (三)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资源融合。坚持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搭建高标准、数字化、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和服务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基本建成与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持服务体系。学校数字化校园网普遍建立,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课堂教学进一步深入融合,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学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城乡数字差距不断缩小。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特殊群体关爱工程,促进教育公平。首先健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就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允许其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其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与贫困学生。以乡村少年宫、道德讲堂等为依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强化寄宿生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精准扶贫台账信息化管理并在相关部门间共享,确保困难学生帮扶面达到95%以上,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再次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教育关爱。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将残疾学生纳入各类教育资助范围,倡导社会各界力量扶残助学,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确保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均在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天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相关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作风办、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纳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对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各镇(街)要加大对教育投入,切实落实学校建设用地指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保障。市政府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引导家长理性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督导,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围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核心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监测,根据督导建议,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切实缩小城乡及校际差距,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确保2021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4日印发

    共印130

    市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