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农村

    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

    天政办〔2023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天长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20231012

      

     

    天长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加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力度,推动寄递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秘〔202210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2024号)、《天长市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2020-2030)》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长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邮政、快递企业及分支机构,且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符合《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邮政局国邮发〔2017105号)要求。

    第三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市财政设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强化多部门协作,加快三个平台建设,构建市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镇级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社区)服务点三级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节点体系。

    1.建设市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按照《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秘〔202223号)要求,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集现代化、智能化仓储、电子商务、分拣、包装、配送、信息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

    2.建设镇级综合运输服务站。推进乡镇寄递物流站点建设,提升镇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镇及企业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

    3.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点。按照《安徽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建设村级(社区)末端网点,实现村级全覆盖。

    第四条  坚持资源共享、互惠合作,加快推进快递进村。

    1.采取邮快合作实现快递代投进村的快递企业,以市场化经营为原则,与市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件支付邮政企业代投费用。

    2.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入驻镇级寄递物流综合运输服务站,签订租赁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由镇级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方免除两年租赁费用;减免到期后,双方按市场价协商议定租赁费用。

    第五条  结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地区客货邮融合发展。

    1.推动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市财政对承担农村寄递物流运输的城乡公交班线,纳入城乡公交成本规制。

    2.采取交邮合作的城乡公交及邮政企业,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由城乡公交运营企业免除两年的运输费用。减免到期后,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议定运输费用。

    第六条  坚持全域覆盖、示范引领,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站点建设,优化提升包裹转运能力,助推快递进村提质增效。

    1.按照网点辐射常驻人口数量,确定村级(社区)末端网点分类建设标准,采取分批建设方式稳步推进,2024年底前实现村级(社区)站点全覆盖。

    2.村级(社区)末端网点按照精品站点、基础站点建设标准由行业企业具体负责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全程监督。市财政按照村级(社区)末端网点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根据实际建设费用的80%给予补助,其中:精品站点补助不超过11200元,基础站点补助不超过3200元。企业以招标方式确定站点承建单位分批建设,采取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的方式推进,每批建成验收合格后,市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补贴数额预拨80%补助费用,余款待第三方审计决算后清算拨付。

    3.村级网点投入运营后,每年按照村级网点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对考核优秀(数量不超过10个)、良好(数量不超过30个)、合格(数量不超过60个)的网点,市财政分别给予4000/年度、3000/年度、2000/年度的运营补贴。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我市出台的其他同类奖补政策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享受;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天长市村级(社区)寄递网点建设分类标准

    2.天长市村级(社区)寄递网点年度运营补贴

    考评细则

       

    附件1

     

    天长市村级(社区)寄递网点建设分类标准

     

    一、分类建设

    全市175个行政村(含社区)站点,已建成50个,剩余125个村级(社区)站点,按照20个精品站点和105个基础站点分类标准建设。

    二、分类标准

    (一)精品站点建设标准(参考建设费用14000元)

    1.规范的门头店招(铝塑板+PVC+铝塑边条)

    2.标准货架(1.2M*2M*4*2节)

    3.智能高拍仪(电脑一体化)

    4.视频监控设备(90天存储海康威视)

    5.张挂上墙的制度牌(禁寄物品目录、实名收寄制度、收寄验视制度、服务价格和赔偿标准等)

    6.不低于8平方米的邮件、快件暂存区。

    7.24公斤干粉灭火器。

    (二)基础站点建设标准(参考建设费用4000元)

    1.站点铭牌(1CM亚克力+UV

    2.标准货架(1.2M*2M*4*2节)

    3.视频监控设备(15天存储海康威视)

    4.张挂上墙的制度牌(禁寄物品目录、实名收寄制度、收寄验视制度、服务价格和赔偿标准等)

    5.不低于5平方米的邮件、快件暂存区。

    6.24公斤干粉灭火器。

      

    附件2

     

    天长市村级(社区)寄递网点年度运营补贴

    考评细则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精心维护、保养设备设施,无损毁、无遗失、无污染。(10分)

    评分标准:现场检查。

    2.站点营业时长不低于8小时/天。(10分)

    评分标准:每低0.5个小时,扣2分,最多扣10分。

    3.快递包裹邮件及时妥投率≥98%。(20分)

    评分标准:快递包裹邮件及时妥投率达到98%,得基本分20分。每低1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4.快递包裹邮件有责丢损率万分之0.3。(20分)

    评分标准:有责丢损率达到万分之0.3,得基本分20分。每高于考核标准0.1个万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

    5.中邮E通系统使用率≥95%。(20分)

    评分标准:中邮E通系统使用率达95%,得基本分2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6.客户投诉及时解决率≥98% 。(20分)

    评分标准:客户投诉及时解决率达到98%,得基本分2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7.寄递渠道安全,网点确保100%实名寄递和100%开箱验视,发现一例,取消奖励资格。

    二、考评方式

    每年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组成联合考评组,采取打分制方式,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投入运营的村级网点的年度考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网点、良好网点、合格网点,并向社会公示公开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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