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天长市统计部门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电话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50-7770302
二、网络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举报渠道:549731745@qq.com
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和相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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