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涉企收费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11:14
    【字体:打印

    根据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市监办函〔202211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重点突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现将目前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

    12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供电公司三部门联合召开工商业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价协调会,学习省发改委最新购电政策。把握政策、指明方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宣传电价改革政策,及时处理转供电环节电价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改正者,将依法查处。

    75日,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市监价〔20224 号)文件精神,我局经前期会商发改委、供电公司研究制定符合天长实际的公示办法,并组织部分转供电主体召开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工作推进会,未参会的已通过天长市转供电群转发告知。会上,我局分管领导要求参会人员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主要负责人,并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电费收取公示制度,供电主体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提醒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811日、22日,我局收到“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的2条问题线索,均是关于天润城物业转供电收费问题。经核查,天润城小区物业收取商户1.2/度,情况属实。自202112月开展电网代理购电以来,供电公司与天润城物业公司结算平均电价最高不超过0.7842/度。2021121日起,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1372号)文件执行,转供电主体向商户收取电费只能在与供电公司结算价格基础上每度电加收0.015元。因此天润城家居广场物业收取商户电费最高应不超过0.7992/度。经过我局多次约谈当事人,宣传解释转供电电价的相关政策,督促其整改到位。天润城物业承诺自8月起将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在与供电公司结算价格基础上,对用户每度电加收输配电价差0.015元。同时在天润城市场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按时公示电费收取情况并接受商户监督。

    二、供气领域价格监管

    根据317日交办的《企业诉求办理通知书》﹝编号(2022)第25号﹞要求,318日,我局组织人员赴两家公司对供气价格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荣浩然气公司在20208-202239日向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共开具然气销售票据36张,开票比较随意混乱,存在结算价格有高有低及虚增用气量补收政策性差价的问题。在我局监督下,荣浩然气公司积极与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对接,重新对账核查结算,现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三、行业协会商会价格监管

    91日,我局联合民政局、发改委抽取我市4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翻阅台账,查阅账目等方式,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经调查,均未发现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安排

    (一)加强协作、部门联动。我局将在局内部股所联动的基础上,及时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多管齐下,不留死角。

    (二)结合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结合投诉举报,重点检查企业反映强烈的领域,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20229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