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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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天长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修改稿),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但随着国家、省、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国土调查“三调”成果的启用,使得我市以前制定的相关文件已不能满足目前工作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文件来进一步规范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滁政办秘[2019]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长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合理设置复垦项目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充分利用项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扎实做好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城镇村数据”,结合我市乡镇复垦地块和市财政情况,拟适当提高现行包干资金,将原包干资金5万元/亩调整为8万元/亩(周边县市现行包干资金为16-18万元/亩)。新增补充耕地项目包干资金水田5万元/亩、旱地2万元/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市对近年来下发“三调”进行比对,根据“三调”地类图斑面积显示,我市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缩水量约55%左右(剩余45%左右)。但是近期上级下达文件中要求农村村庄按“自然资源部下发城镇村数据”执行,根据该数据统计,我市农村建设用地缩水量约10%左右,鉴于滁州市2020年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滁政秘〔2020〕111号),补偿标准上幅约20%和农民拆迁难度增加等因素,现行包干资金系2019年执行,已不符合当前项目管理要求,通过与乡镇沟通、群众走访并了解了周边县市情况,综合多方因素,2022年初,我局根据滁州市(滁政办秘【2019】75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管理需要,拟定了《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15日向所有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3月18日,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反馈意见,3月20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市司法局进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并通过。6月中旬,市政府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6月23日印发正式方案

    四、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完成复垦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和废弃农用地1.2万亩,助推乡村振兴。

    (一)2022年,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三调”成果启用后拆旧复垦潜力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拆旧复垦和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计划申报增减挂钩项目3000亩、补充耕地项目1000亩;实施完成复垦并通过验收增减挂钩项目5000亩、补充耕地项目1000亩。

    (二)2023年,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工作措施,全市争取申报、实施完成、验收增减挂钩项目3000亩、补充耕地项目1000亩。

    (三)2024年,固化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使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成为促进乡村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常态化工作。全市争取申报、实施完成、验收增减挂钩项目3000亩、补充耕地项目1000亩。

    五、重点工作

    (一)科学设置复垦项目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三调数据”,认真做好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补充耕地项目复垦区调查选取工作。

    (二)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农民自主决策,做到农民知情、自愿、参与、满意。确

    (三)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一是规范项目实;二是施规范项目验收;三是规范项目后期管护;四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六、创新举措

    方案拟定三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复垦项目区的设置,要求结合其他土地整治项目一并实施,提升项目实施成效;科学安排农村建新指标,保障农村发展用地供应和资金投入。二是切实维护拆迁农民的权益,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做到农民知情、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三是项目规范管理,对项目的实施、验收、后期管护和资金标准、使用范围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资金的申请、拨付,项目区测绘、复垦方案编制、项目申报、业务指导,以及增减挂钩项目区复垦的组织验收工作等。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为增减挂钩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拆旧村庄的调查摸底、补偿款发放、房屋搬迁、被搬迁户安置选点、安置房建设、土地复垦及工程管护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和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分别负责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拨付、水工建筑废弃用地审查、环境评价、耕地质量评价、林业用地审核和农村道路建设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把增减挂钩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开展情况作为各镇(街)、各部门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调度、检查、通报制度。市作风办、市政府督查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对实施进度缓慢、复垦质量较差的镇(街)及时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营造良好工作推进氛围。增减挂钩实施和验收等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责,形成良好的监督管理体系,力求高质量完成增减挂钩工作,进而发挥其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将增减挂钩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到群众之中。构筑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保证增减挂钩工作的透明、公平和真实。

    九、政策咨询

    政策制定牵头股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咨询电话:0550-70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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