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天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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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天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1611月印发实施,在指导全市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两级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20208月,省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4月,滁州市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滁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推进市《总体预案》与上位预案的有效衔接对应,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市《总体预案》进行了修订,拟定初稿后,通过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各单位意见,完善了内容,经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总体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各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五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总体预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和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等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市本层面、基层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应急准备与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科技支撑等。

    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与审批、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进行规定。

    第六部分是附则,对组织实施、发布实施等工作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是附件,对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和市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等内容进行规定和规范。

    四、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市政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各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一般突发事件由市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以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逐级报请滁州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市本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可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二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市本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5、关于应急管理“三大系统”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

    6、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级各部门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7、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备注:天长市应急管理局预案股解读,咨询电话:0550-777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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