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1〕12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方传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方传江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孙保东同志任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朱维俊同志任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王礼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2021年7月5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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