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2021〕6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
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为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监督作用,自通知之日起废止《关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规定》(天政办〔2016〕34号)。
2021年4月2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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