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数字天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管理办法》
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天长市人民政府向原省国土资源厅发文申请《关于申报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推广县级城市试点的请示》(天政【2017】88号),省厅于2018年2月下文批准(皖国土资函【2018】2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9号令)、《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GB/T30317-2013)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数字天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2月6日前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朝阳 联系方式:13866929291 邮箱:386593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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