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3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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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二)制定依据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86号)。

    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2068号)

    (三)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中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市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开展,着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起草过程及目标

    (一)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做好上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民政局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内容进行了反复论证与评估,并以意见征求稿的形式向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不断完善方案内容。经调研、论证、评估、征求意见,以及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形成《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体系,探索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智慧养老支撑、机构托底服务、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分为八个部分,22条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修订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信息库;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

    2)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工程;建立完善市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使用管理机制;高标准完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

    3)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和引入市场服务主体;拓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渠道。鼓励养老机构将内部餐厅、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

    4)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完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研发应用。

    5)多方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康养相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康复功能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对养老服务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

    6)全力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2020年底前,将新建5个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同时每个镇新建3-5个养老服务站;发展居家养老互助关爱服务。对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农村留守老人中的独居、失能、高龄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群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专业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志愿者,定期上门或电话进行探视、走访、慰问;增强农村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

    7)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助、学费补偿、入职补贴、技能评估等激励保障机制,组织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建立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支持各地结合“三社联动”试点工程建设在社区广泛开展为老服务,加快建立为老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政策,探索“为老服务时间银行”运行和储备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在社区广泛开展为老服务。

    8)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加大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 2016)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 33169 2016)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初步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四、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各级关于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有关精神,总体框架结构与滁州市文件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聚焦我市实际,细化相关举措,提出了具体易操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更加细化。依据实用性原则和建设规范,选择1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其中千秋街道、广陵街道各改造35户,铜城、汊涧、秦栏各改造10户。

    二是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适当提高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补助标准。拟将高龄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60/100/1200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0/120元。

    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依据《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标准,2020年底前实现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今年我市将建设5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实现三级中心全覆盖。

    四是落实任务责任。分解了具体22项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政策措施按时落实到位。

    五、特色亮点

    制定了《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形成试点项目工作,通过政策扶持、社会运营、市场运作,深入探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建设具有涵江特色的养心、养生、养老胜地。全面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绩,推广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和做法。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服务互补、合力推进的天长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形势,协调解决矛盾困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按照不少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标准足额配套资金,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加大扶持力度,对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土地支持、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有效落地。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建立健全负面清单考核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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