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0〕11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红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红梅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峰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苗雨同志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范含永同志任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邢秋林同志任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缪建彬同志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蔚成兵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清松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免去王宏伟同志的广陵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2020年9月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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