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2020年秋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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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政办秘〔202050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天长市2020年秋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大圹圩农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天长市2020年秋种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5

     

     

     

     

     

     

     

     

    天长市2020年秋种工作指导意见

     

    秋种是全年农业丰收的基础,扎实做好今年秋种工作,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完成明年农业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秋种工作意见的通知》(皖农办农〔202022号)精神,结合天长实际,现就2020年秋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种生产工作,重点是稳定秋种面积,立足市场调结构、绿色发展提品质、强化科技保增产、发展订单促增效,进一步夯实订单履约率,大力推广关键技术,全面提高秋种质量,努力实现来年夏季粮油生产新突破。

    二、具体目标

    全市计划秋种总面积102.3万亩,其中小麦96万亩,油菜4万亩,秋冬蔬菜1.8万亩,绿肥、青饲料等0.5万亩。以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主攻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大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促进小麦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全市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面积82万亩,落实订单生产面积60万亩。因地制宜调整秋种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芡实特色产业,规范稻田综合种养良性发展,提高生产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调优种植结构。以秋种为主要契机,立足市场需求,调优品种结构,主攻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全市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面积82万亩,落实订单生产面积60万亩。深入开展天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园区芡实主导产业,打造天长农业特色品牌,市内芡实种植面积发展到5.5万亩。用足用好扶持稻虾种养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服务,规范“稻虾共作”建设标准,全市稻虾共作面积达9.5万亩。不断拓展油菜观光、食用、肥用等功能,在永丰镇建设千亩稻油观光基地,沿江淮分水岭、环高邮湖打造油菜观光带。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着力发展秋冬种蔬菜生产,重点发展设施蔬菜,推广绿色优质高效模式化栽培技术,提高单产效益水平。鼓励推广种植绿肥及苜蓿、黑麦草等秋冬季牧草,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草食性畜禽生产发展。

    (二)主攻优质专用小麦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种结构调整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三季度调度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全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大力发展适应性专用小麦,推进优质专用小麦整建制规模种植,通过抓大片、大户建设,辐射带动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大面积平衡增产。全市在大圹圩农场整建制推进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在永丰、杨村、铜城等地各建立1个万亩以上示范区,全市选用同类型品种不突破5个,每个镇不突破2个,每个种植主体选用1个品种。按照“统一种植品种、统一农资使用、统一管理方式”要求,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专用小麦种植主体按照农产品优质专用目标要求,认真落实配套保优栽培技术措施,开展标准化种植,确保优质专用小麦产出商品质量性状一致。以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按标开展单项、多项或全程式生产服务,推进规模化经营和全过程服务。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和行政村集体,参与优质专用小麦原料基地建设。帮助指导专用小麦种植主体与收购企业签订订单,规范落实协议内容。通过订单生产,粮食收储企业按品种、按标准,实行单收单储,落实优质优价。

    (三)提高秋种质量。按照“适期、适量、适墒、适法”要求,努力实现一播全苗,全面提高秋种质量。我市春性小麦适播期在10月底至11上中旬为宜,亩基本苗15万左右。小麦品种以镇麦12、镇麦9号、镇麦168、扬麦15、扬麦20、扬麦22等为主,油菜品种以秦优7号、秦优11、秦优12、皖核杂5号等为主。我市稻茬麦主推9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旋耕施肥播种复式作业技术和机开沟技术,2-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深旋深翻,深埋秸秆,精细整地,播前药剂拌种防治病害,播后及时镇压,提高播种质量。示范推广油菜机条播、机械化移栽等技术,提高油菜种植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加大“整、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托管技术应用。制定应对秋季连续干旱(阴雨)、冬季冰雪灾害和春季低温灾害的预警预报,完善防控预案,做好防灾技术指导运用和抗灾物资储备。

    (四)推广“双百工程”。通过大力开展小麦减肥减药减种行动,实现亩均节约生产成本100元、亩均增产100斤目标。通过采用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深施、喷施微肥等技术措施,做到科学减量施肥,确保肥效;综合运用物理防治、生态调控和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和效率;坚持种子落地、管理上马,指导农民落实肥水管理措施,科学采取促弱控旺措施,合理调控小麦冬前生长,实现壮苗越冬。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秋种工作对保障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和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把秋种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管理,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秋种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用活用好财政资金,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重点支持秋种结构调整和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开展规模种植补贴,激发小麦加工营销企业和本辖区内种植大户、合作社等主体参与优质专用小麦规模种植。同时,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根据(皖财金[2019]1115号)文件,我市水稻、小麦已纳入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三)强化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四情”监测,广泛建立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监测点,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和田管措施建议。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秋种技术培训和服务。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提高秋种生产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推广绿色高质高效农业生产方式,逐步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农资市场供应,严厉打击不法经营,严防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四)强化督查调度。市政府将适时开展秋种工作督查调度,重点检查秋种进度和播种质量,对秋种质量、品种应用、落实订单、技术推广等重点环节和任务措施进行调度,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附:天长市2020年秋种任务分解表

     

     

     

     

    附件:

    天长市2020年秋种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镇街(农场)

    小麦

    其中优质

    专用小麦

    油菜

    铜城镇

    14

    11.9

    0.6

    汊涧镇

    9.5

    8.1

    0.4

    秦栏镇

    6

    5.1

    0.2

    杨村镇

    7

    6.0

    0.3

    大通镇

    9.5

    8.1

    0.3

    永丰镇

    5

    4.3

    0.3

    张铺镇

    7

    6.0

    0.3

    石梁镇

    5.5

    4.7

    0.2

    新街镇

    5.5

    4.7

    0.2

    仁和集镇

    7

    6.0

    0.3

    万寿镇

    2.4

    2.1

    0.1

    冶山镇

    4.5

    3.8

    0.2

    金集镇

    5

    4.3

    0.2

    郑集镇

    3.5

    3.0

    0.2

    广陵街道

    2.3

    2.0

    0.1

    千秋街道

    0.8

    0.6

    0.1

    大圹圩农场

    1.5

    1.3

     

     

    96

    82

    4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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