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可报销费用(含口腔类疾病)起付标准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将牙脱敏治疗、氟防龋治疗、洁治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新增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项目如下:
问题答疑
答:职工医保在我市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费用(含口腔内疾病),直接在就诊医疗机构联网报销。
答:目前,根据省医保局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规定,只有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门诊统筹范围内报销,其他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如义齿、种植牙、畸形矫正),暂时还不在门诊报销范围。
答:我市门诊统筹报销限定在统筹区域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我市所有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可以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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