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永丰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3-02-0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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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构名称:

    天长市永丰镇财政所

    2. 机构职能:

      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及各项

    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务人员四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镇财力

    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

    ,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结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

    补贴农民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村、镇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帐、算帐、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

    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

    织项目申报、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

    十二、承办镇党委、政府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负责人姓名:王军

     

    4.办公地址:天长市永丰镇护桥南路139号 天长市永丰镇财政所

     

    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6.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550-77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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