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落实】天长市张铺镇2021年9月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3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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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份张铺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指标序号 任务 时限 完成情况
    1 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年底前 待各类规范栏目建立和规划信息公开后,配套发布相关规划信息
    3,4,5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年底前 待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建立后,配套发布相关规划信息
    6,7,8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年底前 已在财政资金栏目年度财政预决算中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度财政决算报表、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表;已在财政资金栏目债权债务中公开2021年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每季度公开各村(社区)债权债务情况。目前,三季度各村(社区)债权债务情况已公开。
    9,10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 待健康科普栏目建立后,配套发布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目前,已在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卫生健康等相关信息。
    11,12,13,14,
    15,16,17,18
    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年底前 已在政策解读栏目公开本级政策文字解读、上级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政策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等信息,9月份发布1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信息,下一步将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19 主动发布积各类舆情回应信息 年底前 今年已在回应关切栏目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教育信息、就业创业、民生热点、高考须知、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交通信息、秋季开学、生态环境等各类舆情回应信息29条,9月份公开9条回应信息,下一步将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0,21 更新行政法规文本,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 年底前 在政策文件栏目主动公开政府相关文件,暂无规范性文件
    23,24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年底前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目前镇政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已注销。
    28 编制和实施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年底前 序时推进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
    30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10月底前 序时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建立完善
    31 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新街镇和张铺镇先行编制)
    10月底前 已安排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32 筛选适当场所,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年底前 序时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34,35,36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年底前 序时推进办事一本通汇总编制,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待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开通后,及时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37,38 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年底前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今年已报送典型经验信息3篇。
    40,41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年底前 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目前暂无已申请公开事项。
    42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年底前 及时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43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年底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时按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44 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稿件 持续推进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今年已报送交流稿件3篇。
    45 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 持续推进 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46 改进工作作风 持续推进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47,48 每月上报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 按时做好每月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并在监督保障栏目发布。
    49,50 规范考核评估 持续推进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农村工作综合考评,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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