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山镇2021年9月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1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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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山镇2021年9月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指标序号

    任务

    时限

    完成情况

    1

    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年底前

    已在国土空间规划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公开内容

    3,4,5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年底前

    待栏目建立后,配套发布相关信息

    6,7,8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年底前

    已公开2021年度财政预决算,并更新9月份“三公”经费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9,10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

    在专题栏目建立以后,将对相应内容进行集中公开。目前,已在回应关切、医疗卫生栏目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卫生健康等信息

    11,12,13,14,

    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年底前

    已在相应栏目公开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上级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将采取多种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15,16,17,18

    19

    主动发布积各类舆情回应信息

    年底前

    已在相应栏目公开民生工程、百姓出行、学校教育、就业创业、卫生健康、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信息,下一步将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0,21

    更新行政法规文本,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

    年底前

    在政策文件栏目主动公开政府相关文件,暂无规范性文件

    23,24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年底前

    积极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在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积极宣传“长三角政务地图”

    28

    编制和实施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年底前

    稳步推进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

    30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10月底前

    序时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建立完善工作

    31

    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新街镇和张铺镇先行编制)

    10月底前

    对村(社区)相关工作进行梳理

    32

    筛选适当场所,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年底前

    适时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34,35,36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年底前

    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推进,并公布配合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相关目录

    37,38

    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年底前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40,41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年底前

    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9月暂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42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年底前

    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43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年底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节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44

    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稿件

    持续推进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45

    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

    持续推进

    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46

    改进工作作风

    持续推进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47,48

    每月上报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

    按时做好每月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并在监督保障栏目发布

    49,50

    规范考核评估,做好基层政府公开“两化”工作

    持续推进

     已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基层制度,并完善相关考核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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