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秦栏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45 来源:天长市秦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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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天长市秦栏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秦栏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天长市秦栏镇寿昌路88号,电话:0550-78111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尤其是在市政府办大力指导下,秦栏镇积极主动,靠前作为,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抓好开局起步。

        (一)主动公开情况。秦栏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彻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规范信息公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秦栏镇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非本部门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导致无法提供的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秦栏镇根据公开要求,严把信息管理关。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引导舆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依托政府网站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督查的“指挥棒”作用,在市政府办监督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的重要条件。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发《天长市秦栏镇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2021年度,秦栏镇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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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少,对涉优惠政策以及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群众关注度不够,虽然按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但群众重视程度不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缺乏专职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各内设机构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和征集调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以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协同,促进信息共享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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