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22 15:30
    【字体:打印

    根据滁州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和我局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局在滁州市医保局有力指导下,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将基金监管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常态化监管

    (一)全面完成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滁州市《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清单,划分15个工作组,开展自查自纠督导工作,召开自查自纠督导工作座谈会2次。全市63家医院、卫生院及诊所和169家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违规金额14.5万元,已经全部退还到位。

    (二)稳步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印发《天长市医保局2022年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定点医药机构类别划分工作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其中医院划分3个工作组,诊所及药店划分12个工作组,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完成了全覆盖检查,查出违规用药、违规收费、诊疗不规范、医保目录名称对照错误等问题,违规金额35742.4元,全部追缴到位。

    (三)开展定期病历评审。采取现场调查、日常巡查、专项核查、调阅病历、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医药机构检查频次。在全覆盖检查等检查基础上抽取重点人群病历进行专项病历审核,发现存在违规用药、违规收费、分解住院等问题,违规金额共79289.06元,目前抽取的骨科病历正在评审中。

    (四)扎实开展血液透析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血液透析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滁州市医保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4家血液透析医院,进行全面督查。全市共计透析机167台,其中双泵机(血液滤过)35台,透析科医师9名,护士57名,透析患者602人。经查,4家医疗机构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血液透析110536次、血液透析滤过11537次、血液灌流5761次,全市各家透析机、医护人员、进购耗材均满足实际使用量。但是存在以下问题:1、重复收费。4家医院进行血液透析、灌流联合治疗时收取“血液灌流”费用同时收取收取“血液透析”费用,共5465次,违规金额1177554元。2、违规补偿。天长市中医院,将恶性肿瘤患者门诊置管护理、肝硬化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等费用按“血液透析”病种报销,违规金额6260.51元。对上述重复收费、违规补偿等行为,共计违规金额1183814.51元,予以追缴,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二、 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检查

    着力强化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评估评价机制及准入退出机制,有重点、分步骤推进,着力建成体系完整、运行高效、监管有利的医疗保障信用体系。与全市所有379家医药机构、2909名医保医师(药师、护士)签订医保承诺书,并不断加强对医保领域信用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2022年以来2家医院和1家药房进行信用扣分,共扣除13分。

    不断加强与卫健、市场等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共联合卫健委和市场局开展联合检查2次,向卫健委和市场局移交问题线索5件。

    三、 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监管

    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流程,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3次,兑现举报奖励7816.67元。

    四、 强化医药机构自主监管

    完善药店协议管理。做好协议范本细化和执行指导工作,加强专业医疗服务机构协议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

    强化业务培训,帮助医疗机构健全内控机制。对2019年以来我局查处的问题全面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今年以来,分批次组织镇街和医药机构医保管理员开展培训共4次,就门诊共济、异地备案及两病政策、日间病房和DRG付费重点、医药服务价格政策等进行讲解,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保水平,健全内控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共追缴医保基金204.7万元(含违约金);行政立案处罚4件,罚款金额55.51万元;暂停医保结算4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 家,移送问题线索5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