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08:18 来源:天长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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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邮编:239300,电话:0550-23822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3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4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发布信息13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信息6条,“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20条,“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5条,“财政资金”栏目发布信息20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发布信息10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发布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发布信息147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信息88条,“新闻发布会”栏目发布信息10条,“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7条,“回应关切”栏目发布信息67条,“监督保证”栏目发布信息24条,“精准脱贫”栏目发布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层级,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政务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三审核制,即“发布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做好网站栏目优化升级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设置,更新内容,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透明型机关。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标准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本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基础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继续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二是主动服务,积极创新灵活增加政策解读方式,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增强政民互动,“为群众办实事”。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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