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发布时间:2021-09-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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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信访部门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发上访事件。

    五、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全市信访及群众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八、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协调信访工作的各项活动。

    十一、负责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奖惩制度的制定和贯彻实施,组织、协调对全市各级信访及群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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