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汉昌解读《天长市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06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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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全市统计系统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统计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普法对象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进一步增强全市尊统计法、学统计法、守统计法、用统计法意识,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11日,市统计局办公室将《计划》初稿拟定后,送给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汉昌同志审签,7月15日召开局全体会议,吸纳市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经研究决定于7月30日发布。

    四、工作目标

    把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同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整改落实中推进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用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成果助推整改落实。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滁州及天长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要求。

    2.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报表制度规范。

    4.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培训、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培训、各专业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5.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

        6.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增强依规依纪开展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

    六、创新举措

        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学习成效测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统计法进党校等多种方式,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全年学习不少于4次。

    七、保障措施

    局党组要增强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日常管理和考评机制,对本局干部职工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学习测评。

    八、下一步工作

    )抓好关键少数

      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党组要带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积极组织全体统计普法骨干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普法宣传教育水平。

      )加强普法宣传

        “12·4”国家宪法日和“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纸、宣传栏、编印法制宣传手册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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