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社字〔2023〕141号
关于印发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
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成果,全方位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根据部、省、市三级统一部署,决定自2023年6月起,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将《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发现重大违规违法问题,请及时联系局基金财务股。
2023年8月3日
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自2021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以来,通过全方位部署、大范围排查、多层次推动、全链条整改,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有力保障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但是,一些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特点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当前基金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高质量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提升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根据部、省、市三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构建安全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总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目标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标本兼治,加快健全覆盖全险种、贯通全流程的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不断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更加有力有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安排和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行动”按照深化整改(2023年6月-2024年5月)、强基固本(2024年6月-2025年5月)、全面优化(2025年6月-2026年5月)三个阶段部署实施,按阶段印发工作要点。
通过持续深入清理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实现四个“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巩固社保基金管理正面教育、警示教育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基金管理监督,健全稽核内控制度,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法治水平。三是配合省厅进一步推进业务、技术、数据的高效融合,实现生产库疑点数据核查覆盖全险种,升级完善全险种社保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功能,全面提升信息化“技防”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加强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损失追缴机制,实行社保基金重大要情清单式管理,全面提升社保基金全流程全领域管理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维护基金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1.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采取主题党日、主题党课、业务培训等方式,教育引导社保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2.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部。鼓励创新方式方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庭审实况等方式,教育引导社保工作人员强化法纪红线意识,把遵规守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注重以案说法,宣讲违法后果,彰显打击侵占、骗取社保基金的坚定决心。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回应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业务专项整治检查
4.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基金管理突出风险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重点开展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
5.开展重点业务专项检查。开展工伤认定专项检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核查。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核查。定期开展经办内控专项检查。
6.开展经办机构交叉检查。建立社保经办交叉检查机制,组织开展社保经办风险管理自查互查评估,实现交叉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内控机制落实情况、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成效等。
(三)突出依法治理,逐步务实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法治基础
7.依法依规监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监督举报管理办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监督约谈办法等,依法依规实施监督。
8.落实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上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制度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9.推进政策清理。规范失业保险支出项目,全面排查、清理我市是否存在突破政策列社保基金支出,引发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行为。社保行政部门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构建社保基金运行全方位全流程管理体系
10.提高各险种统筹层次。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实施。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巩固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
11.加强经办业务管控。规范参保缴费审核,从源头防控重复参保和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在省厅政策指引下,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天长市社会保险经办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健全审核制度,全面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加强对社保服务机构的日常协议管理。全面实现社保一次性待遇、关系转移、退费等业务的社银直连。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失信名单报送机制。
12.优化经办稽核机制。转发运用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则库2.0版,实现高风险业务全覆盖。加强经办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常态化开展疑似死人假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稽核。推动健全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缴机制,加大追回力度。
13.强化社保卡管理应用。强化社保卡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落实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持续清理库存社保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积极推广应用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人社领域待遇发放的安全应用。
(五)强化数据赋能,全面加强社保数据应用、共享和管理
14.核查全险种疑点数据。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产库疑点数据筛查,按照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核查,强化核查结果复核和检查,建立常态化全险种疑点数据筛查核查机制。
15.强化数据共享应用。贯彻落实省厅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数据找人计划”和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持续推进社保数据治理工作。推动全面实现省内各险种数据在关联业务环节的实时比对,同步利用部级数据共享资源,实现省内和跨省联网核验全覆盖。加强与本地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按季度与人口库数据比对核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存状态。加强数据回流和分析利用,持续推进数据监管和辅助决策。
16.规范数据操作管理。严格规范后台数据库操作,在全险种推广使用数据库综合运维平台,实现数据处理全操作信息化、全流程可监管、全过程可追溯,严禁未经审批直接录入、修改、删除数据,强化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社保基金监督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17.加强非现场监督。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配合省厅推广“金保二期”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应用,推动依托生产库数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非现场监督效率和水平。
18.加大查处力度。加大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力度,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加强市级对社保基金举报案件的直接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对公职人员涉嫌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完善社保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违法行为的查处移送力度。
19.严格要情管理。严格落实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社保基金重大要情实行清单式管理,全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瞒报、谎报重大要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定期开展要情分析,加强要情共享和协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思想引领,把落实任务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的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指挥,局分管领导靠前抓好落实,政策、经办、信息、监督要“四位一体”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社保政策、经办、信息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各自领域工作开展、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相关股室(机构)要强化系统思维,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形成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调度。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股室(机构)按阶段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附件:
1.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整改阶段重点任务分工(2023年6月-2024年5月)
2.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
深化整改阶段重点任务分工
(2023年6月-2024年5月)
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社保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居保中心、工伤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三、推动完成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和提升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局各相关股室(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四、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
责任股室:就业中心、局各相关股室(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专项行动。
责任股室:就业中心、局各相关股室(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责任股室:就业中心、局各相关股室(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开展工伤认定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社保股、工伤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八、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自查互查评估,重点检查内控机制落实、系统风控能力建设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居保中心、工伤中心,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开展专题调研检查,重点是专项整治、提升年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局各相关股室(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
责任股室:居保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十一、会同市财政局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十二、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我市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发放收尾和平稳过渡。
责任股室:就业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十三、研究制定《天长市社会保险经办内控管理办法》。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居保中心、工伤中心、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十四、转发运用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则库2.0版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五、组织开展对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四类问题开展疑点数据核查。
责任股室:就业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核查部级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产库疑点数据。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基金财务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七、常态化开展疑似死人假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稽核,对同时修改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疑似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开展重点稽核。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居保中心、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八、配合开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九、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情况核查。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费情况核查。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一、利用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统一平台,拓展“静默认证”数据源,推进全险种自助认证全覆盖。
责任股室:社保中心、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二、在省厅统一指导下,推动数据库综合运维平台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应用。
责任股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三、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约谈暂行办法》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四、严格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建立重大要情台账,加大对重大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
责任股室:基金财务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2:
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天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特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房曰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文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 洁 副局长
刘茂华 三级主任科员
刘若兰 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从建 局党组成员、调解仲裁股股长
张跃严 局党组成员、基金财务股股长
缪建彬 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季 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殷云楼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瞿安华 工伤保险中心主任
刘 伟 信息中心主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彬 社保股股长
佘焕敏 基金财务股负责人
崇 坚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谢蓉菲 就业促进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组成人员有:
闻朝杰、朱连荣、苗慧、翟瑶、杨春阳、周莹、陆晓园、陶天强、陈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