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天长网站普查检测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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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印发《天长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已提供下载功能。

    2.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及备案信息。

    已公开

    3.未公开联系方式。

    已公开

    4.建议开设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市级栏目已公开,本部门栏目待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后进行开设公开。

    5. 未公开最新经清理确定取消的权力事项、下放的权力事项、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事项、承接的权力事项、冻结的权力事项。

    已公开

    6.未按照年度安排来召开新闻发布会。

    已作说明。

    7. 未公开除负责人解读之外的本级其他文字解读信息,建议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后续出台的民生关注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已公开分管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

    8.建议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正谋划图解相关民生政策

     

    9.未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信息

    已公开

    10. 未开设就业信息服务领域栏目。

    已公开

    11. 未开设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领域栏目。

    已公开

    12. 未开设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领域栏目。

    已公开

     

    13. 未开设就业失业登记领域栏。

    已公开

     

    14. 未开设创业服务领域栏目。

    已公开

     

    15. 未开设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领域栏目。

    已公开

     

    16. 未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领域栏目。

    已公开

     

    17. 未开设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栏目。

    已公开

     

    18. 未开设养老保险领域栏目。

    已公开

    19. 未开设工伤保险领域栏目。

    已公开

    20.未开设失业保险领域栏目。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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