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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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嘉宾、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财政局(国资委)对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财政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新闻发布会我局发布的主题是解读《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

    一、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署。2020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切实发挥考核分配的导向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压实市管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规范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滁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92021年对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初稿,并征求了市纪委监委、审计局、人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市管国企意见后,对考核办法再进行认真地修改和完善,报市政府第1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发。

    三、考核范围

    市管国企负责人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中由市委任命管理全职在岗的人员。具体包括:城发集团、文旅集团、城投公司、科技工业公司、农发公司、天振担保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的负责人。

    四、考核原则

    1.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2.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和服务城市发展相结合。3.坚持突出共性和体现个性相结合。4.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结合。

    五、考核内容

    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

    资产管理公司设置财务、融资、经营、发展四大类11个指标,担保公司设置新型政银担、税融通、担保代偿率等7个指标,实行百分制。

    市管国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我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任期激励根据任期内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平均值的30%以内确定。

    六、奖惩措施

    市管国企获得中央、省、滁州市发文表彰的,将获得相应的加分。

    市管国企未按工程进度支付项目款项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进行相应的扣分,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的,取消当年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市管国企负责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相应的扣分,或扣减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七、下一步工作

    年度终了,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纪委监委、人社局、审计局、地方金融局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将对市管国企报送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考核打分,形成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反馈给企业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兑现绩效年薪的主要依据。

    解读完毕,谢谢大家!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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